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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市场监督管理局:6项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信息发布者:武跃文
    2020-06-09 15:38:08    来源:山西发布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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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开展‘百亿送贷’活动”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郭新安介绍,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形势下,省市场监管局在降低个体工商户经营成本、加大服务力度等方面,采取6项措施,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01

    税收减免方面

    3月1日至5月31日,个体工商户征收率由3%降为1%,对适用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对定额核定根据情况进行调整,对疫情期间为个体工商户减免租金的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和产业园区等出租方,当年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

    02

    减免房屋租金方面

    对承租国有企事业单位房屋的个体工商户,免收上半年3个月的租金;对承租非国有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发出倡议,由双方互商互让互谅解决。

    03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方面

    用足用好山西省135亿元支小再贷款和20亿元再贴现专用额度,下调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

    04

    减免社保费方面

    自2020年2月起至6月,免征全省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或以雇主身份)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的企业养老、失业、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05

    减免检测费用方面

    对个体工商户检验检测的费用减少50%以上。

    06

    降低水电气价格方面

    山西省天然气门站价格在基准门站价格的基础上下浮1%,对旅游和服务业中的住宿和餐饮行业用城镇自来水价格降低10%,电费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计收。

    另外,山西省为个体工商户营造更加快捷便利的营商环境。例如,实行“网上办、立即办、零见面”个体工商户登记;对销售农副产品、日常生活用品或者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的个体经营者,特别是在疫情期间从事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零售业个体经营者,各地进一步拓宽其活动场所和时间,依法予以豁免登记。

    文字整理 | 耿鹤然

    编辑 | 张轶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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